1、本图书室图书资料只限于我院社科部人员借阅。
2、现刊资料只能在本室内阅览,概不外借,以提高利用率。
3、过刊借阅不得超过3个月,每次借阅期刊不能超过10册,以利期刊周转使用。每位读者可续借一次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多借者,需经部领导批准。
4、工具书(字典、辞典、年鉴、)等重要书籍只限在本室阅览、不得外借。
5、读者要自觉爱护图书,对重要书刊须爱护、不得遗失、涂写、污损、撕裂、剪裁,违者视情节严重按原价(或参考现价)3—5倍赔偿。贵重书籍丢失按原价十倍赔偿。
6、教师可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,购借急需所用图书。但是必须要把所购图书连同等额或打折发票送到办公室办借阅手续。凡购盗版书籍一概不受。
7、读者要自觉在所规定的期限内将所借图书归还。凡办了购借图书手续的读者,应按照社科部的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归还。
8、图书资料室、阅览室必须保持安静、整洁,禁止吸烟。
9、图书、资料必须建立卡片登记、存档。
10、做好财产登记和各类统计工作。